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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2015-05-29 15:30 学工办 

为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调动广大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发挥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促使学生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学校、学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学生干部考核条例。

一、考核范围

学院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各班的全体班团干部及学院级社团、协会的主要负责人等。各部门选拔的干事由各部门自行组织考核。

二、考核时间

每学期末考试复习前安排考核。

三、考核目标

1、全体学生干部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学生干部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例会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保持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努力做好每一项工作。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学生干部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勤俭朴素,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全体学生干部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学校学院争取荣誉。

四、考核办法

1、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牵头,成立考评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配合完成。

2、考核程序:

(1)学生干部自评;

(2)考核小组评定;

(3)学院内公示三天;

(4)学院党总支审批。

3、考核小组组成情况:

(1)学院团总支副书记及学生会主席团由学院团总支书记及辅导员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由团总支书记任组长;

(2)团总支各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青志协会长、副会长由书记组和主席团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由团总支副书记任组长;

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书记组和主席团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由学生会主席任组长;

(3)各班班长、副班长由学生会全体成员、班主任、各班学生代表2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由学生会主席任组长;

各团支书由团总支全体成员、班主任、各支部团员代表2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由组织部部长任组长;

(4)各班班委由班长、副班长、班主任、班学生代表2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由班长任组长;

各团支委由团支书、班主任、支部团员代表2名组成考核小组考核,由团支书任组长。

4、评价等级:

每个学生干部在底分为60分的基础上进行各项评分的加减操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四个等级:60分以下综合评定为不合格;60分(含60分)-75分(含75分)的综合评定为合格;75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综合评定为良好;85分以上为优秀。

5、由各部门牵头,做好平时的各项记录,如:到会率、值班情况、计划的制定及实施情况等,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在考评之前,各部门将该情况反馈各考评小组。

6、考核结束至任期结束这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将与该同学下次考评或非学业因素的结果挂钩。

7、考核结果记入当年非学业因素“社会工作”评价指标,并作为每学年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具体情况做劝其辞退或直接免职处理;符合淘汰项条件者,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淘汰。考核不合格或被淘汰者在综合素质测评时不予加分。

五、考核内容

考核实行评分制,基础分80分,奖励分20分(超过20分,以20分计算),减分项不限。项目、内容、分值分布如下:

(一)基础分项(总分80分)

德:(10分)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团组织保持高度一致。

2、能认真自觉贯彻执行本学院工作方针、精神,顾全大局,服从统一领导和安排。

3、讲求诚信,对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具有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热心地为同学们服务。

4、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坚持原则。

5、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本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能:(10分)

1、熟悉本职工作,善于打开本职工作新局面。

2、组织管理能力突出,讲究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3、针对同学们的需要和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能积极负责地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

4、能把握全局,理论政策水平较高,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较强。

5、工作有全面详细的计划并及时、认真地总结。

勤:(20分)

1、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谦虚踏实,任劳任怨。

2、模范地执行学院部、团总支及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和会议精神;各班班团干部及各社团、协会干部能积极配合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定期召开例会(包括班会、团会),并整理记录。

4、经常深入到同学们中调查研究,向班主任、辅导员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学习动态和呼声,有效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重视上级布置的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6、准时认真地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经常向上级汇报心得体会和工作总结。

绩:(40分)

1、本职工作开展良好,出色地完成布置的工作和交办的任务。

2、老师和同学们反映、评价良好,工作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好评。

3、工作有创新,为组织留下可行的先进经验。

4、对学生工作有认真地思考,经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可行性建议并被采纳和执行。

5、学习成绩:(占20分)

(1)平均分在85分以上记20分。

(2)平均分在75分以上记15分。

(3)平均分在60分以上记10分。

(4)平均分在60分以下记0分。

(二)奖励分项:(总分 20分)

1、本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者加10分,受到校级表彰者加5分,受到学院级表彰者加3分。

2、对学生工作有相关文章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者每篇加2分。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成绩优秀者加2分。

4、敢于见义勇为,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成绩突出者加35分。

5、所在宿舍为卫生模范者加2分。

6、是党员并起模范带头作用加2分。

7、通过CET、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参加其他资格证书考试并合格者加4分。

8、其它认可的加分项。

(三)减分项:

1、例会:迟到一次者减1分/次,无故不到者减2分/次。

2、因个人原因严重影响工作(病、休假除外)减5分。

3、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减2分/次。

4、不能按时上交各种计划、总结、报表、每次减1分。

5、有一门课程不及格减3分。

6、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视情节轻重减5-10分。

7、受学校、学院点名批评者减2分/次。

8、学生干部所在宿舍检查不达标扣5分/次。

9、其它认可的减分项。

(四)淘汰项:

对出现下列事例的干部取消评优资格,视为不合格干部并建议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党总支予以淘汰:

1、受到任何党团行政处分者。

2、考试作弊者。

3、学习成绩三门不及格者。

4、对自由散慢的干部规劝不听者。

5、不注意工作方法,不能以正确的态度工作者。

6、以权谋私,不以集体利益为重者。

7、严重违反院、学院有关部门规章制度者。

8、无故考勤旷到累计3次者。

9、有紧急情况时,不理不睬或逃避者。

10、其它认可的淘汰项。

六、附则

(一)本条例解释权和修改权在控制工程学院党总支。

(二)团总支、学生会须依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三)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控制工程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评价报告表

 

 

 

 

 

 

控制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5年5月2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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