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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2015-05-29 15:50 学工办 

为了落实国家、省有关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搞好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以下定期研究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度:

1、每学年开始(九月份)启动新一轮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制订新一年的就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学院就业指导专题会议(每学年不少于4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我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实现毕业生就业。

3、定期学习国家、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每学年不少于6次专题学习,并按时完成学习国家、省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最新文件。

4、定期对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每年不少于6次。

5、定期收集毕业生需求信息(每月至少一次),开展好毕业生就业的推荐工作。

6、定期开展调查研究,调查有关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各方面信息和资料。

7、做好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办好每界毕业生的离校手续。

8、做好每界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档案建设工作。

9、定期考核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将其作为工作业绩的指标记入档案。

2015/05/28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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