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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制度
2018-04-20 10:50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控制工程学院

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我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根据成都信息程大学《关于认真做好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度本制度。

一、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我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读的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每年新生入学前,学校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其他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两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院建立受助学生个人台账,将学生申请、贫困证明、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

四、国家奖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开支,学校不得将国家助学金直接抵扣作为学生的学费,不得以实物或提供服务的形式抵扣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以学生在校表现不佳等为理由停发或缓发国家助学金。学院应积极引导受助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

五、国家奖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学院将完成申请受理、资格初审、院内公示等工作。

六、国家奖助学金通过银行卡形式按时发放,并按受助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核发。

七、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在组织认定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或重点优抚对象、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财产损失严重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八、学院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学生资助管理负责老师、各年级辅导员、学生代表等参加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每学年进行一次,每年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抽查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控制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6528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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