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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2020年10月修订版)
2020-10-15 16:30  

控制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202010月修订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 501号)文件精神要求,依据《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评定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成信学字〔202024号)文件要求,我院本着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修订控制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一、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符合学校发布的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1.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1.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1.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 必须通过助学金评选年度经济困难认定

二、评审流程

1.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交材料申请。

2.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材料以及日常生活、消费情况,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开始初评工作,学院助学工作小组审查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并根据老师了解的实际情况经班级评议小组同意后适当调整。

3. 初评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

4. 公示期内如有疑义申请复议,学院工作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公示期后上报至学校助学中心。

三、申请材料

1. 书面申请:阐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理由,学习工作情况(新生只写困难情况和申请理由),最后落款姓名、学号、日期。标题为: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书。

2. 困难证明:不强制要求,可作为辅助材料自愿提交。建档立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可优先获得助学金资助,此类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及时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提交助学金申请。

4.纸质材料12交给本班评议小组组长,由组长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开会,根据名额评选出名单、助学金档次,并填写《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结果》,组长及成员需本人签字确认,小组组长及成员应与当年经济困难认定时相同。评议会后需及时告知每一位助学金申请同学评议结果。并将结果在班内公示一天,相关同学如有异议及时向评议小组申诉,组长应联系本班辅导员及时开展再次评议,再次评议结果也应在班内公示。

5. 材料准备(班级评议小组学生组长负责)

5.1 电子版材料

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电子表格以班为单位统计(按三档4500、二档3300、一档2100顺序排列,各档次内按学号顺序排列)

5.2 纸质版材料

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拟资助名单》、《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结果》、学生书面申请、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自愿提供)。

四、注意事项

1.经济困难认定等级作为助学金档次评定参考依据但不完全挂钩,请申请同学登陆四川省学生资助网申请助学金,注意申请等级填正确。

2.省资助网学生申请后,辅导员、学院逐级审批。

3.拟定资助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方式:辅导员办公室门口张贴,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可向控制工程学院助学工作评审小组反馈。

4.助学金等级:一档:2100/年,二档3300/年,三档4500/年。

5.助学金专款专人专用,用以改善困难学生生活,严禁多人分享一个名额或动员困难同学拿助学金出来请客、作班费等其他用途,一旦发现,相关责任人给予院级处分并上报学校处理,取消两年内所有评奖评优资格;经济困难同学严禁使用助学金用于旅游、购买高档手机等与学业无关的奢侈消费,如有违反取消明年受助资格。

6.评议小组成员应注意保护申请同学的隐私,申请材料内容严禁外泄。

7.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学生只要通过当年经济困难认定、符合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并且提交助学金申请,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享受助学金资助,助学金档次由评议小组决定,低保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助学金资助。

控制工程学院

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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