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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版)
2019-09-26 15:00  

控制工程学院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修订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9〕 493 号),依据成信学字[2019]11号《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关于评定2019年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我院本着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


一、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符合学校发布的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1.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1.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1.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必须通过助学金评选年度经济困难认定。


二、评审流程

1.辅导员、班主任应首先将各级文件精神及评选要求在年级、班级内通知学生。符合申请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交材料申请。

2.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材料以及日常生活、消费情况,以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的原则开始初评工作,学院助学工作小组审查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结果并根据老师了解的实际情况经班级评议小组同意后适当调整。

3. 初评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申请复议,学院工作组三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公示期后上报至学校。


三、申请材料

1. 书面申请:阐述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理由,前一年学习工作情况(新生只写困难情况和申请理由)。标题为: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书

2. 困难证明:不强制要求,可作为辅助材料自愿提交。

3.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提交助学金申请,审核通过后,直接在线打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份。

4.纸质材料1、2于班级评议小组开会前交给本班评议小组组长,由组长组织班级评议小组开会,评选出受助名单、助学金档次,并填写《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结果》,组长及组员需签字确认,评议小组成员应与当年经济困难认定小组成员相同。评议会后需及时告知助学金申请同学评议结果,并在班内通报评选结果。

5.班级评议小组组长将本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银行卡卡号登记表》电子版;《助学金班级评审小组评议结果》、学生书面申请、困难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版材料送辅导员办公室,辅导员检查无误后,交助学金负责老师存档。


四、注意事项

1.助学金等级:一档:2100元/年,二档3300元/年,三档4500元/年。

2.助学金专款专人专用,用以改善困难学生生活,严禁冒领、多人分享一个名额或动员困难同学拿助学金出来请客、作班费等其他用途,一旦发现,相关责任人给予院级处分并上报学校处理,取消两年内所有评奖评优资格;经济困难同学严禁使用助学金用于旅游、购买高档手机等与学业无关的奢侈消费,如有违反取消明年受助资格。

3.评议小组成员应注意保护申请同学隐私,申请材料内容严禁外泄。

4.建档立卡及低保家庭学生只要通过2019年经济困难认定并且提交助学金申请,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应享受助学金资助,助学金等级由评议小组决定,低保家庭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控制工程学院

2019-9-25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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